陸永瑜去見羅永就是在他出獄前兩年,亦是同一年她答應了萬山的求婚。
但她始終想不起是在萬山於中環飯店樓頂餐廳製造浪漫、千朵紅玫瑰簇擁中下跪的求婚前還是後,決定去見他的。
其實前或後有何分別?她問自己,到最尾不都要結婚,執捧花著白紗為他婦。她同萬山有政治聯姻之利,也不乏拍拖交往之實,結婚只是水到渠成,所有人看在眼裡,她父親比誰都明白,陸家四兄弟擺出恭維笑面,陸金強話三小姐嫁了個喝洋墨水的華爾街西裝佬,真有面子,我們陸家村老太公這家可越來越興旺了⋯
所有事一早有安排,早早註定。她早在五年前那天就醒悟過來,在新界這個地方,身為一個女人,註定失去的,一世拿不回。所以她穿起香奈兒套裝,將髮盤髻,羅永就坐監多久,她菸戒去多久,她再想要什麼,都得靠自己爭取。飯店高級會客廳裡,她父親眼色往哪裡去,她往哪裡坐。就算是萬山大腿上也要去。
但萬山是真的對她好。
他是真的愛她。
她提出堅持要羅永就加入這計畫時,萬山沒有與她爭執太多。
萬山是個明理男人。識大局,亦不懷疑她分寸。
再說這計畫,沒有羅永就根本行不通,找他入伙在當時是勢在必行。
所以,前或後,其實有何分別?
當時是以什麼樣的面孔、身分、自己去見羅永就,是不是怕憶起過去,是不是怕見面後殘有眷戀,於今說多都是雲煙,都是多餘。
(完)
篇名來自電影主題曲(很懶)。就是想寫葉璇,過個癮。